5月16日12時30分許,天津引河橋大隊交警在天津市北辰道與鐵東北路交口發現一輛教練車內有超員嫌疑。經查,駕駛人王某是某駕校的學員,後排還坐著四名駕校“同學”,而坐在副駕駛位置上的劉某是該駕校教練。
“劉某帶著五名學員在外環線輔路練車之後,由於自己頭天晚上大量喝酒,不敢開車,便讓王某駕車送他們回自己傢。”執勤交警介紹說,劉某經呼吸式酒精檢測儀檢測,當時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高達250毫克,仍是醉酒狀態。
作為教練,劉某不但在醉酒狀態下帶學員練車,還將車輛交給沒有考取駕駛證的王某駕駛。最終,引河橋大隊依法予以劉某罰款1000元、吊銷駕駛證處罰,予以王某罰款1000元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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